毛旭东基本资料信息:
毛旭东,吉林人,32岁,本科学历,毕业于位于长春市的 吉林职业师范学院(现在的: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1999年入学,工商管理系,市场营销专业。多年前应聘到闫永喜所在的门头沟区永定镇下属的一家公司。6年前,年闫永喜与情妇毛旭东(右)同庭受审龄相差15岁的两人发展成为情人关系。此后,毛旭东一跃成为北京定都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定都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两家公司属于北京京西新南城发展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都是由门头沟区永定镇政府成立的。当时,闫永喜任永定镇党委书记。毛旭东任北京市门头沟区黄花梨餐饮生态园总经理。
2011年9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对原门头沟副区长闫永喜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一案进行宣判,闫永喜被判处无期徒刑,其情妇毛旭东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003年,来自吉林省长春市的毛旭东(曾用名毛弘怡)只有25岁,但这个高个美女已经是北京市定都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定都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她的公司生意好坏,完全和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永喜相关。2011年01月12日上午,门头沟区原区委常委、原副区长闫永喜,因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审。跟在闫永喜屁股后面被押进法庭的,就是毛旭东。闫永喜涉案的4200余万元中,有3850万元和毛旭东有关。
毛旭东简介:
毛旭东,女,吉林长春人,“京城第一贪”门头沟区原区委常委、原副区长闫永喜的情妇。
毛旭东犯罪事实:
拆迁款项
2011年闫永喜48岁,比毛旭东大15岁。闫永喜伙同李昕、毛旭东、闫永成及北京源恒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张涛(另案处理)等人,由闫永喜利用担任北京市门头沟区副区长、门头沟区新城南部地区重点工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主管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由李昕利用担任门头沟区新城南部地区拆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并负责发放拆迁补偿款的职务便利,伪造拆迁补偿协议等合同,骗取国家的拆迁补偿款。他们共骗拆迁补偿款3次,其中有两次是为了毛旭东。
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1月期间,虚构毛旭东之母马某涉及拆迁补偿的事实,伪造拆迁补偿协议,以马某的名义,为毛旭东骗取补偿款74万余元。2006年下半年至2008年4月期间,虚构毛旭东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定都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涉及拆迁补偿的事实,伪造拆迁补偿协议,以该公司的名义,先后两次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265万余元。
受贿款项
在指控闫永喜犯受贿罪的案件中,也活跃着毛旭东的身影。据检方指控,闫永喜于2003年10月至2007年7月期间,利用担任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常委、门头沟区永定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以个人名义或伙同他人,先后多次为公司及个人提供业务帮助,并从中收受对方给予的“好处费”556万余元、索要住房3套(价值124万余元)。
而这些贿赂中,闫永喜自己收了住房两套,价值64万余元,他妻子收了7万美元,其余的钱,都是闫永喜伙同毛旭东所收。其中,闫永喜于2006年10月至11月间,利用担任副区长,主管城建工作的职务便利,向某房地产公司老板索要价值60万元的住房一套,仅支付了20万元。2003年10月至2007年7月期间,闫永喜利用其负责永定镇政府与河北三利集团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的职务便利,伙同毛旭东受贿,由毛旭东的定都园林公司与北京三利基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虚假合同,以买卖藏獒、园林绿化施工为名,收受北京三利基业给予的500万元。
巨额公款
闫永喜还于2006年4月,个人决定以永定镇政府的名义,将公款人民币3000万元供毛旭东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定都贸易有限公司经营使用。该公司将其中的人民币14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案发前已全部归还。
闫永喜伙同毛旭东,假借卖藏獒,收受河北三利集团500万元好处费,说明现在贪官受贿的新的手段更加隐蔽